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师培养工作,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专任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晋升副教授职称前,或校聘“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博士”晋升教授职称前,未参加过学校统一安排的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的专任教师(注:任现职以来,有在企业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不做要求)。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环节。
依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专任教师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的相关规定》(附件1),由申报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后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申报审核流程为:教师个人如实填写《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申请审批表》(附件2)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交由学院审核,学院将教师填报信息审核无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将同意推荐的教师信息填至《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申报推荐名单》(附件3)中,于6月1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版签字盖章;中心邮箱jsfzzx@sust.edu.cn)。
(二)答辩环节。
学校拟定于6月21日前组织各学院推荐人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后续通知。申请人将实践单位简况、个人教学与科研、实践目标与实践任务及对标职称评审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三)评审环节。
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申请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择优选派实践目标明确、任务清楚、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教师参加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届时将在教师发展中心网页公布评审结果。
(四)实践环节。
评审通过人员须按照申报承诺严格履行实践任务,并接受学院、学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考核环节。
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组织实践教师汇报实践经历及成果,评审专家根据教师实践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六)认定环节。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向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并发放资助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是加强教师培养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的具体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年度实践培养计划,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教师参加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
(二)请仔细阅读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关于专任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三)请学院教师对标职称评审文件,不参评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鼓励申请当年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
(四)教师参加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应把握行业现状、培育科研课题、丰富教学内容,从而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科学研究的导向性、提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及科研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关于专任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的相关规定》
附件2:《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申请审批表》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申报推荐名单》
附件4:申报答辩PPT模板主要内容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