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22号),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举办陕西科技大学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陕西省微课教学比赛由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承办,陕西科技大学微课教学比赛由教师发展中心主办。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全校各学院(部)专职任课教师
三、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支撑材料。(附件1、附件2)
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作品。
四、比赛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阶段:
各学院(部)本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的原则,鼓励中青年教师,特别是曾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参加。各学院(部)汇总报名表于7月10日之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附件3)
(二)比赛阶段:
各参赛教师于10月31日之前完成视频作品及教学设计提交工作。教师发展中心可提供微课视频录制场地,参赛教师自主与中心预约。
(三)评审阶段:
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11月30日之前确定我校参加陕西省第二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名单。
(四)修改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推荐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于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比赛的报送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微课教学比赛作为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取消参赛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璐 李婧昭
电 话:029—89611307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6月22日